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
2022-06-06 企企科技 移动报销 事项会计 项目管理 协同办公

自我国工程监理体系试行以来,工程监理行业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0 引言

从发展到现在,工程监理行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不完善 自1988年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体系试点以来,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是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功能,即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程监理应参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监理的重要性应体现在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在《建筑法》中,监理制度仅限于施工阶段,大多数监理单位在操作中只注重质量监理。此外,《招标投标法》还定义了监理的实施范围,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甚至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以上说明,虽然我国颁布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涉及监理制度,但真正能够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仍然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不够 俗话说:如果你想让别人关注自己,你必须首先关注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大多数社会监理机构往往采用项目聘任制,在其他地方招聘项目。项目结束后,如果没有后续项目,可能无法继续从事监理工作,导致监理人员不稳定。其次,为了承包监理业务,许多监理公司违反了国家为维护其利益而制定的监理收费标准,通过降低利率来保证公司在监理市场的竞争力,导致监理实际收费过低,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虽然绝大多数社会监理人员可以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监理工作,但仍有少数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感,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的水平和能力需要提高 主要体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团队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还不够合理

首先,在设计和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的退休人员。虽然他们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由于年龄的原因,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接受新知识。

二是部分在职工程技术人员改变行为监理,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给予业务培训,加上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此这些人只有一定的设计施工经验,缺乏监理知识。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督理解存在偏见 自我国工程监督体系实施以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仅没有意识到工程监督可以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而且错误地认为工程监督体系的实施削弱了他们的权利,产生了阻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无论什么原因涉及质量责任问题,都强加于工程监督,到处宣传工程监督无能、无用。因此,实际上对监督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近年来,社会对监督的概念发生了变化,认可度有所提高,工作中实施了一些更好的措施和方法,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督理解存在偏见问题。

2 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2.3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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