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析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简单、合法地选择强大、信誉良好的施工队伍。按时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
关键词:非招标;公路工程;管理
近年来,随着通村公路建设步伐的不断进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活动越来越频繁。根据现行《公路法》、《招标投标法》、交通部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路工程建设单项合同估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属于不必公开或邀请招标的项目。在此类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科学、简单、合法地选择强大、信誉良好的施工队伍,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一种简单的方法,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尽量稀释人为主观因素,科学合理地选择施工队伍,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在目前的一些方法中存在问题
目前,许多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部分部门制度,明确了招标或参照招标项目规模和招标评标方法,对合理合法施工队伍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个人合格的施工企业参与工程招标是很常见的。由于内部管理混乱,部分合格的施工企业无法有效管理其授权的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合同,导致工程质量差,工程进度慢。此时,施工单位往往无法掌握有力的证据来确定其关联事实,给工程施工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严重扰乱了工程施工管理秩序,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不必依法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使用更多的最低报价方法可以节省施工资金,方法简单,但往往由于部分投标人的恶意投标,导致工期延误,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甚至工程施工无法进行。一方面,施工单位遭受损失,但也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高绩效担保也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发展。
串标、围标现象普遍。
招标人水平参差不齐,招标文件存在缺陷或漏洞,难以成立评标委员会。最佳施工单位不能客观公正地确定。
缺乏对施工队伍能力、质量和声誉的定量信息。在邀请投标人时,考虑到更多的人为因素,不能真正以竞争力作为准入条件。
二 现行法律法规对必须依法招标的项目的一些规定
交通部发布的《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法、综合评价法和双信封评标法四种评标方法。除特殊桥梁和长隧道工程外,建议采用合理的低价方法进行评标。该方法具有以下特点:
不评分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绩效和声誉,只确定是否通过,稀释了评标专家个人水平对评标结果的主观因素和影响。
评标的基准价格不会随通过初步评估和详细评估的投标人数量而变化。也就是说,投标人的报价一经公布,就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计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能通过初步评价和详细评价只对中标人有意义。排名越晚,通过评价的意义就越小。
投标人可以设定投标控制价的上限,以防止投标价格上涨。在确保投标人不会因投标报价普遍较高而受到侵犯的同时,最终合同价格(中标价格)在计算评标基准价格时为二次平整
均或下浮,也不会很接近该上限,达到了建设单位节省资金的目的。该方法从一定程度上也有鼓励低价中标的倾向,即也存在采用最低报价法评标时的弊端。
交通部200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应当使用合理低价法。”
三 推荐措施 非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因为工程总造价低(低于200万元),技术要求都相对简单。如果全部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的方法来招标,不仅会花费较长的时间,同时许多建设单位在组建招标机构方面也存在困难,招投标工作花费的资金也会与工程本身不成比例。结合上述各种招标评标方法及各自特点,本文提出以下措施:
从某种角度说,来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的个人素质和能力比其代表的施工企业更有意义。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我们无法有效遏止挂靠现象,对一个参与投标的个人的资格审查就比对其代表的企业的资格审查更有意义。 在对小型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往往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对各个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考察。评标过程中,因为时间、地域等因素,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的评分只是片面的评分。有时,制作投标文件的人的个人水平直接影响着投标人的得分。即使不评分只确定是否通过评审,投标书很多时候并不能准确代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的水平和实力。
如果在某一地域,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建立一针对参与本区域公路工程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信誉度数据库。根据施工队伍在本区域的表现,动态的对其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分项打分。低于某分值或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有过违法行为的列入“黑名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时段内取消其参与本区域工程投标的资格。在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投标企业和被授权的项目经理的信誉度得分作为评标得分的一部分,如占总分的20%或30%,以该部分的得分来代替投标人传统投标文件中表现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的得分。信誉度得分必须按照规则记取,可细化为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履约信誉、廉政、社会评价等项。
交通部公布的《关于改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合理低价法”的优点在前面已经详细叙述过了。针对非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低,邀请的投标人少(大干三家即可)的特点,可对该方法进行改进后采用。
取消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业绩及信誉的评审,按信誉度数据库,邀请未被列人“黑名单”的施工队伍(或项目经理)参与竞标。根据工程大小,确定邀请家数,按信誉度分由高到低选够准入家数。招标人设投标报价上限后,对所有投标报价剔除最低报价后平均,即得评标基准价,然后最接近此基准价者得分最高,最后确定名次。
确定一合理的标底(投标报价上限)防止串标并确保招标工作一次成功很有必要。同时,采用现场报价,缩短招标期长,现场考察及标前澄清工作分别进行等亦可减少串标的机会。 制针对本区域内公路工程小型建设项目,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可以编制一简洁的招标文件范本,符合规模的工程直接套用。 结语 在非必须依法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中,科学合理的选择一重信誉、守合同的施工队伍,其关键是建立一能真正凸现施工队伍(或项目经理)实际能力和水平的信誉度库,制定规章,尽量减少人为的影响因素,简化程序,按章操作。把施工队伍在工程中的每一次表现以信誉度得分的形式量化,并以此作为准入条件,然后按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确定施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