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划到市场,无序竞争、暗箱操作和越轨一直是中国建筑市场招标领域的几个主要游戏症。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公平、公正、适者生存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法律法规的威严,而且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巨大的灾难。近年来,为了纠正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国家到地方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措施,虽然建筑市场招标领域的潜规则及其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遗憾的是,由于制度缺陷和一些人为因素,在许多地方和企业仍被禁止。
僧多粥少,招标投标乱劈柴
项目招标投标不仅是保证项目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国际上流行的有效方法。自1984年招标工作以来,特别是《建筑法》和《招标法》的出台,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铁板的现象,使整个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和活力,招标工作开始走上法律的轨道。然而,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国有建筑企业就业、负担、效率低,加上整个建筑市场供需关系严重不平衡,和尚粥竞争环境使建筑市场招标应充满阳光地区欺诈、非法分包、暗箱操作等恶性竞争现象,导致整个建筑市场混乱,扰乱正常秩序,造成各种工程质量事故,加剧腐败现象的蔓延。部分招标机构(部分项目发包商或业主)不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分享权利共享,部分项目不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分享;部分项目预付款、回扣交易,部分项目保护项目利益;不时采用行政干预方式打招呼、写条子、推荐施工单位、介绍设备材料;有的恶意串通排斥竞争对手,扰乱公平竞争,以获得工程项目后分包利。
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有乡镇以上建筑企业10万多家,员工3800万人。以农民工为主的乡镇建筑企业和各类联合团队占整个建筑企业的60%以上。另一个现实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与日益扩大的团队规模不匹配,一方面是成千上万的建筑军队,另一方面是少数的面包,建筑企业承包项目呈现饥饿老虎等柴火趋势,招标过程中的地方保护、项目肢解、资本垫、价格降低、底部泄漏、围绕投标回扣等违规行为也自发产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不仅是当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环境恶劣的突出表现,也是全国建筑市场招标中的玩耍。虽然许多国家有关部门都有禁令,但它们越来越严重,但它们已经造成了许多建筑企业的总产值。仅以当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环境恶劣的三角债务为例,2002年和多角债务也是全国建筑市场招标中的玩。.2%和15%,2004年上升到18%.5%。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2002年和2003年,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北京,分别是4003年。.9%和34.1%,2004年新疆自治区拖欠款占总产值比例最大的33%.9%。到2007年,拖欠总额达到3660亿元。如果平均分配给中国13亿人,每人的债务将超过280元。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私人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其比例约占同期在建和竣工项目总数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公共建设项目的拖欠尤为突出。在这方面,重庆能源投资巨能集团旗下的一家建筑企业,近年来被项目资金拖欠,难以生存和发展: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建筑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建筑企业,迫切需要在实力上有质的飞跃来适应国际竞争的大环境,而数额巨大的工程拖欠款尤如企业改革发展的沉重包袱,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凝聚力,而且正在减弱企业的应变力和竞争力。 利益驱使,市场竞打“保护牌” 我国作为一个民主法制日趋健全和完善的国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历来是我们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建筑市场作为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的重要领域,按理,无论是地方组织也好,还是企事业等单位也罢,不折不扣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既是法律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真切期盼。可令人忧虑的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由于受各种眼前利益的驱使,他们不顾法律的威严和自己肩负的特殊使命,把法律赋予的权力或自己所拥有的“优势”作为捞取“政绩”及其利益的“本钱”,以致造成了具体工作各自为政、“规矩”自定、法规“失灵”、结果“走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怪象频频出现。据悉,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声称本地工程招投标率已达或基本达到100%,但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在对其投资项目进行稽查时却发现,其中真正公平公正进行招投标的并不多,半数以上的项目招投标事实上是“失灵的”。 我国的建筑市场招投标为何会出现如此政策法规“失灵”的怪现象呢?有关专家和学者分析认为,招投标的大量“失灵”,实际上就等于没有招投标。近些年各地出现的“豆腐渣工程”“王八蛋工程”,甚至造桥桥塌、建房房倒、修路路陷、筑堤堤决等严重的质量事故频频发生,不能说与大量的招投标“失灵”无关。这些不良现象的客观存在,尽管引发的原因众多,但出于利益驱使和人为的各种非法保护自始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不是吗?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等“阳光法案”及其政策的规定,招标投标工作必须自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可有的却偏偏不守规矩另搞一套。如一些采用“评标加分”的地方规定:“投标单位不是在本地区获得的鲁班奖或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不予加分。”某城市有一重点工程,由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6家投标单位,其中当地企业有4家、外地企业1家、中央企业1家。评标办法规定以百分制进行评比,高分中标。在商务标中总包管理费5分、主材下浮率4分、开办费5分。以上3项指标均以6家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为满分。投标结果,4家地方企业各项指标非常接近,其中开办费分别以260万~298万元相当接近又高出市场行情数倍的结果列出,总包管理费则为统一数值,主材下浮率则以0~1.5%的微小差距列出。这样,算术平均值当然被这4家当地“兄弟企业”所控制,从而“淘汰”了其他竞争对手。一地方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程招标,招标单位把一个完整的建安工程分割肢解为十几块,投标书载明“某某部分的项目工程不在本投标范围,某某部分材料不在本招标圈内”,而且被肢解的都是“含金量”高的部分,投标的结果自然是“中标企业啃骨头,内定企业吃肥肉”,搞得投标企业接到标书后个个摇头发难。面对诸如此类的违规事,一些多年从事
项目管理的有识之士直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各方面的干预太多,招标前打电话、写条子求保护的什么人都有。如果这种有损市场公平竞争的人为保护不根除,诸如资质等级最高的拿不到标,条件差的反而会如愿以偿等不正常的现象将无法避免。” 你盘我剥,工程投资“空壳多” 经济既是国家发展的命脉,也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椐悉,为了拯救建筑行业,从“九五”开始,我国坚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财政向银行发行基础国债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建筑业创造了很大的市场空间和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按理,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子应当逐渐好过。但令人费解的是,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国10万余家建筑施工企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