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错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本合同管理制度,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错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本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对公司经济活动的发展和经济利益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定委托人等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本合同的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做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除法定代表人外,,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定委托书的法定委托人。法定委托人必须对企业负责,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订合同的权利。除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出具委托证书外,超出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未签订合同。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对方签约人是否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客户及其代理权。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物美价廉、择优合同的原则。
第八条涉及公司内其他单位的经济合同,应当事先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订合同。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明确、准确。
第十一条经济合同的签订,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应当由我方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购买合同的签订应当以现货为主,坚持分销定进的原则;付款应当尽可能预付款或者定金按照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任何与外界签订合同的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不得伪公济私、损害公肥私、谋取私利。
第三节经济合同审批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报领导审批,方可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报公司审批人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以下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的合同由董事会批准。
5.法律顾问办公室负责审查以下合同:董事会、总经理委托的合同;内容复杂,难以掌握,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法律顾问办公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是否有能力签订和履行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thldl.org.cn》规定;当事人的意思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合同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是否准确。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合同;预期的经济效益和可能的风险;异常履行合同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法定客户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的,应当提前填写《经济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报企业领导审批。
2.审计。经济合同应当按照本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者有关人认真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进一步谈判。
履行第四节经济合同
第十九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所有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确保合同的实际或全面履行。
第二十条各企业领导和签约人应当随时了解和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处理报告。否则,经济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变更、终止
第二十二条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各企业应当首先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合同履行。
实际履行或者适当履行有不可克服的困难需要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经济合同止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在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变更、终止合同的程序,应当按照本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六条变更、终止经济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无效。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正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正的,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处理。涉及多家内部企业的,可以协商或者确定一家企业负责维修。签约人必须对纠纷的处理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