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费用监理的原则和方法
2022-06-06 企企科技 移动报销 事项会计 项目管理 协同办公

摘要:通过分析公路工程成本监理的政策原则和公平原则,阐述了公路工程成本监理的三种基本方法。

关键词:公路工程;成本监理;原则

一、项目成本监理原则

工程成本监理是工程监理的主要监理手段和关键工作环节。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利用自身素质为工程服务,有多种不同的监理措施和方法可供选择。为了做好成本监理工作,必须在工程监理工作中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政策原则

成本监理是一项政策、法律、经济和技术工作,必须首先按照国家政策的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制度,正确处理国家整体利益、业主利益和建筑企业利益,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项目本身的内部规则,处理进度、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关系,监理工程师必须签署各项目成本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协调承包商与业主的利益。

(2)政策原则

工程承包合同一方面反映了国家经济政策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工程设计的意图和要求也得到了全面总结,并综合考虑了施工中的各种因素,是相关工程施工的综合文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成本监理时,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根据合同的要求和合同的基本精神处理各种工程成本的签字和支付。虽然监理工程师完全负责项目成本的签字和监理,但成本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无权超过合同赋予的权力,并确保每笔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

(3)公正原则

监理工程师作为独立的中介参与项目管理,并有权支付和承认项目费用。它直接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循公平的成本监理原则。FIDIC合同条件明确,监理人员应当公正行为。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在合同中赋予了广泛的权力。承包商和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费用是否公平。为了使项目成本既合理又准确,只有监理工程师才能保持公平。保持公平立场是监理工程师成本监理的基本原则和至少要求。监理工程师不公平的,不能准确测量实际工作量,做出正确的判断,直接影响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公平交易。特别是在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各种特殊风险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要独立、公正地做出判断和评价,这一系列附加支付直接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公平支付。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负责,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准确地站在客观的立场上。

(四)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做好工程成本监理工作,也必须贯彻责任、权利、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责任是完成成本监理任务的责任,权利是指监理工程师为完成成本监理任务,必须采取措施,即实施成本监理的权利,确切地说,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权签署工程计量和工程成本,否则,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不能履行职责,利润是根据成本监理任务给予计量支付监理工程师奖惩。

目前,部分项目目中,业主往往赋予监理工程师计量工程的权利,而不是支付费用的权利,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监理的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也可能要求监理工程师完全承担成本监理的责任。由于业主赋予的权利不完整,项目成本监理不能有效进行,影响质量和进度监理的发展。

责任、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是监理工程师自身成本监理的前提;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也在进行

费用监理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面分析和理解业主、承包人各自所有的责任和权利,在此基础上确认他们各自的利益。只有分清了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才能准确地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工程费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贯彻好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程费用监理的方法 费用监理的方法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和总结,现仅从时间的角度进行分类。从监理措施采取的时间上来看,可以分为事后监理(反馈监理)、事前监理(前馈监理)和跟踪监理(过程监理)三类。

(一)事后监理

事后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将计量证书和支付证书以及各种相关的调节信息输送出去后又把作用结果的信息反馈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以起到费用监理的作用。在费用监理中,为了对施工中的各种费用进行有效的监理,要求把实际费用同合同价进行比较,并把发生偏差的信息反馈给各方,以便及时进行调节,保证费用监理目标的实现。

(二)事前监理

事前监理又叫主动监理,是指在发生目标偏差以前,即在实际工程费用超过合同价格之前,根据预测的信息,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调节,使工程费用不偏离或尽量少偏离合同价。比如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工程(工程细目)作出单价分析表,了解承包人的报价水平,对各种单价(计日工单价)作出单价分析表,以便掌握在出现工程量意外时所应采取的措施。

从事后监理来说,往往由于在监理工程师获得偏差信息的时间和偏差发生的时间之间有时间差,所有这种信息反馈的滞后性使得偏差无法立即被发现,影响纠正偏差的时效和作用。尤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意外情况如发现地下埋藏物等经常发生,单纯依靠承包人来报告意外事件的发生之后再去处理一,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应加强预防,进行事前的主动监理。这意味着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全面了解工程特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及技术水平,施工环境和地质地形及原材料等情况的基础上,对下阶段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预测。在预测的基础上,采取预防措施,从而做到更有效地监理。

(三)跟踪监理

跟踪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跟踪施工过程,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的一种方法,如旁站监理即是一种典型的跟踪监理。

跟踪监理同事前监理的区别是,前者在工程费用发生的当时就在现场监理,而后者则通过制订措施,明确合同价款等来进行监理;后者还有可能对现有施工条件进行改变,可从较远的时间和较好的施工条件出发来加以考虑,而跟踪监理就没有这些条件。

跟踪监理同事后监理的区别是,跟踪监理的反馈时间很短,几乎是瞬时反馈,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当机立断,没有过多的时间来全盘考虑;而事后监理则不同,它可以把实际的工程费用与工程费用的目标值与合同价进行比较,把差异原因搞清楚,把差异责任查明白,并提出全面的处理措施和意见,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而跟踪监理就无此可能。

跟踪监理是一种日常的监理,事前监理与事后监理最后都要通过日常监理才能起作用。没有跟踪监理,事前监理和事后监理就没有意义。另一方面,跟踪监理能及时反馈信息,可以立刻采取措施加以调整,监理效果立竿见影。 结束语: 因此,在遵循工程费用监理的四个原则的前提下,费用监理事实上存在三种方法,只有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搞好费用监理,片面或单独采用某一方法都无法有效地搞好费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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