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建筑业改革的深入,我国建筑市场日益规范,招标逐渐成为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以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为起点,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招标制度已有十多年的历史。我国实施招标的项目比例逐年上升。许多地区已经对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进行了招标。特别是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的颁布实施,使招标纳入法律轨道成为建筑市场的主流。全国80%以上的地级市建立了专门的招标管理机构,未设立专门机构的指定负责部门。因此,招标已成为获取项目的重要途径,做好招标文件是各建设单位的重点。做好招标报价是一切工作的起点,意义重大。
一般来说,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技术招标文件和商业招标文件两个方面;技术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措施。商业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招标报价、支付方式等,招标报价是核心内容。因此,合理报价是获得项目的重要前提,对施工企业追求经济市场效益、合理规避市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投标报价的成本组成与现行(预)计算文件中的成本基本相同,主要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计划利润和税收、不可预测成本等,但投标报价与项目预(预)计算文件不同。项目预(预)计算文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特别是各种费用的计算,必须按规定的费率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投标报价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计算,更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水平。
如果投标人想在投标中获胜,即获得承包项目,然后从承包项目中获利,他们需要研究投标策略,包括投标策略和定价技能。战略和技能来自于承包商的经验积累、对客观的理解和对实际情况的理解,以及决策能力和勇气。
首先,调整投标报价,即调整投标策略,首先考虑企业的主观条件,包括: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机械设备能力、设计能力、项目熟悉度和管理经验、竞争强度、设备交付条件、投标合同后对企业的影响、以往类似项目的经验等。通过对上述因素的分析,大多数条件都能胜任或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作出投标判断。
其次,还需要了解企业本身以外的各种客观因素,如项目的综合情况、业主及其代理人(工程师)的基本情况、劳动力来源、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专业分包、银行贷款利率、地方法规、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法、关税、外汇管理办法、工商管理法规、技术规范、竞争对手。对上述客观条件的了解,除招标文件和业主对项目的介绍外,还必须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咨询和外交渠道获取。
当充分了解上述主客观情况时,在特定项目被认为值得投标后,需要采取一定的投标策略,以达到中标机会和未来盈利的目的。常见的投标策略如下:提高管理水平;改进设计,缩短工期;低利润政策;加强索赔管理;注重发展;一旦确定了投标策略,具体反映在价格上,价格有自己的技能,两者必须相辅相成。
在定价中,什么项目定价应该高,什么项目定价应该低;在总价差异不大的情况下,那些单价应该高,那些单价应该低,有一定的技能。技能的使用,是否正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项目是否能赢得投标和利润。因此,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以下是一些参考实践:第一个施工条件差、成本低、施工专业知识高的项目,结构简单、工程量大的项目(如批量住宅区、大量土方工程等),短期内可以突击完成程,企业急需拿到任务以及投标竞争对手较多时,报价可低一些。 第二,海港、码头、特殊构筑物等工程报价可高,一般房屋土建工程则报价宜低。 第三,在同一个工程中可采取不平衡报价法,但以不提高总标价为前提,并避免畸高畸低,以避免废标。具体是: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定的高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存款也有利息;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单价可适当降低。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以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这样做有利于以后索赔。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因为它不在投标总价之内。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又可获利。计日工作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因它不属于承包总报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定金额的估计,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价格可定的低些。 投标承包工程,报价是投标的核心,报价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投标的成败。为了增强报价的准确性,提高投标中标率和经济效益,除重视投标策略,加强报价管理外,还应善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宏观指标和方法从宏观对工程总报价进行控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