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应: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重点加强政府监督,规范建设者的行为。系统分析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项目质量管理的必要性。然后提出如何加强建设监理单位和市场的管理,提高监督职能,加强执法,实施工程质量回访制度的必要性。
关键词:市场经济;建设工程;质量。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建筑企业走向市场,转变经营机制,逐步形成新的建设管理体系。在新的杜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已成为我们项目建设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筑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成为国民经济特别是住宅产业的新增长点。自货币分配以来,人们越来越关注工程质量。同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质量、生存、信誉已成为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关键。
一、工程质量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形成过程中,建筑管理体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是由于各种经济组成部分的共同存在和发展,建筑投资主体日益多样化,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投资比例逐渐上升。二是企业转变经营机制进入市场,独立、自负盈亏、市场平等竞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建立新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第三,政府从过去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管理,充分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进行间接管理,形成新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
二是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是一个、两个部门就能控制管理的,形成的因素较复杂,时间也长,从生产的过程上讲,牵扯到各个方面因素。包括规划质量、地质勘察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安装质量、物业管理质量等,还涉及建筑原材料质量,以及整个国民经济活动,如国家对工程质量政策的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工程建筑材料、产品的管理及建筑市场和现场的宏观管理等。我们从管理上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工程质量认识不足,重视工期和经济效益,轻视质量。
质量管理机构不完善,质量责任不落实。部分施工单位不按基本施工程序办事,任意降价、分包、分包、肢体工程,强制施工企业垫施工或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导致工程价格低廉。
2、部分施工企业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采用地下交易方式,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承包项目,部分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人员质量低,承包管理,不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标准、偷工减料、劣质、盲目追求工期、进度,使工程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3.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刚刚起步,监理制度不完善,监理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监理单位不到位。部分质量监督站监督不力,执法不严。
4、建筑产品售后保修服务质量跟不上。住房成为商品,售后服务越来越显得重要,而有的施工企业交了钥匙就无任何责任。对保修不闻不问,一走了之,一旦有问题得不到及时维修。
三、如何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质量管理
1.加强教育,提高工程质量意识
建设工程"百年计划,质量第一",建设项目应以质量为中心,只有高质量才能有高效率。首先,高质量的项目可以延长用户的使用寿命,创造双重的使用价值。第二,高质量的项目可以使企业赢得声誉,占领市场。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机遇。抓住这个机遇,促进建筑业的快速发展。能否抓住这个机会,关键在于项目的质量。工程建设应以质量为中心,以质量产业,这是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在新形势下,我们的建设者是建立建设高质量项目的意识。二是共同管理项目的质量。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宣传、集会、培训课程等形式提出
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意识,并负责组织建立好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和奖罚条例,逐步建立业主负责制,政府监督,企业实施的质量管理体制,使每个建设者人人都重视质量,人人都是质量监督员。
2、加强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建设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3、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实行建设者终身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开发单位的业主行为不规范,已形成质量不稳定或质量低劣的主要因素,也是造成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引起社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严格规范业主行为成为加强工程质量的主要工作。
4、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提高建设监理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监理制度是一项提高工程质量的有效制度,对所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政府要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并对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促使监理单位不断的提高监理水平。强化总监负责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不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总监。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要注重监理能力和监理水平的选择。
5、完善政府质量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法规,加快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制建设,完善质量管理法规的同时,强化政府监督抽查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6、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一是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二是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7、推行工程质量保修回访制度
推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制度。维护建设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工程申报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书要发到每个住户,监理公司要完成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用户在保修期内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提出保修要求时,保修单位要认真、及时给予保修,以满足用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