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系统、动态的。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合同管理也是一个复杂开放的领域。正因为如此,合同管理具有公司法务人员持续研究的价值,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防范经营风险。合同作为市场主体之间经济交流的主要载体,已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来源。企业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审查、监督和控制过程中,可能面临合同造成的问题
合同是市场实体自由谈判、促进资源向更高价值转移的主要交易形式之一,是双方为确认某一事实而达成的权利义务协议。如果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那么合同就是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纽带。合同作为市场主体之间经济交流的主要载体,已成为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来源。企业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审查、监督和控制过程中,可能面临合同造成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真实意思的体现必须要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必须讲究咬文嚼字。
●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主体的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企业要防止两种合同主体不当的倾向:一是当事人错位,即虽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不具有这两种能力。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不签订。法律经济学根据交易所需的时间将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分为瞬时交易和缓期交易。缓期交易是一种承诺交易,即从承诺到实现承诺之间有一段时间来完成承诺交易。对于缓期交易,市场实体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降低风险。
●合同条款有1万个漏洞,即合同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合同中常见的漏洞往往是违约条款的一部分。详细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帮助企业尽量减少对方未来从事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并根据对方的交易声誉和对合同未来履行结果的预测,设计双赢合同,有利于对方。
●境外合同文本直接引用。我国加入WTO后来,一些企业在起草合同时直接使用海外文本,但由于不同的国情、不同的语言和翻译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直接使用的海外合同文本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企业不能回避这些问题,但必须在合同中澄清,以澄清其含义并堵塞其漏洞。因此,即使是国际通用的合同文本,企业也不应简单地直接引用。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立法的目的是通过强制履行承诺来帮助人们实现私人目标。《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例如,在签订贷款合同或合资合同时设立的担保条款、政府机关作为担保合同的担保人等,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无书面变更或书面变更。合同变更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企业可以通过合同变更保证合同的更好履行和一定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必须及时采用书面形式。
●诉讼权利在诉讼时效内未及时行使。例如,石化、建筑等行业拖欠合同款相对严重。有些欠款没有诉诸法律,但当企业起诉时,超过了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意味着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签证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正常的,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thldl.org.cn但人们并不重视这一点。因合同问题发生纠纷时,企业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这种情况在施工合同的施工变更中比较常见。
●应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等)未发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信是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实践中,这一点往往被忽视,企业只能遭受损失。一般来说,合同文本应将双方关于合同内容的谈判、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企业也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不行使应当行使的权利。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抗辩权,但实践中为数不多的企业不会行使这一权利。例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辩停止,但在许多情况下,施工方担心单方面停止承担违约责任,放弃行使抗辩,垫施工,发包人欠款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