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最低评标价法
2022-05-26 企企科技 移动报销 事项会计 项目管理 协同办公

[摘要]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资金渠道的多样化和公路建设模式的多样化,公路工程招标中逐步采用了最低评价方法,并取得了一些成功。是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和公路建设要求,充分鼓励竞争,规范公路招标市场的有效评价方法。本文结合当前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最低评价方法的一些策略。

[关键词]最低评标价法 公路建设 招标

一、最低评价法的概念

最低评标价格不仅是一种评标方法,也是一种中标标准。顾名思义,最低评标价格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通过技术评估、算术修正和排除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低价,但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2.最低评价方法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

1. 最低评价法的优点

作为国际通用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有许多优点:

(1)节约投资,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部分原因来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个原因来自业主有时设定可接受的报价空间。

(2)防止腐败是科学合理的。这种方法基本上是报价决定成败,可以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促进招标市场更加规范有序。而且报价在开标唱标时公之于众,没有暗箱操作,是一种真正符合公开、公平、公证原则的招标方式。

(3)以价格为评价内容,投标人以实力竞争。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最低评标价格法主要以价格为评价内容,即谁报价低谁中标,简单的招标过程节约了交易成本,从另一个角度促进投标人以自身实力竞争,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和创新,提高优秀企业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建设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2. 最低评标价法存在的问题

(1)招标信息发布不规范,导致很多项目的招标信息没有通过广泛的公告发布。有时候,虽然公告没有给外国或其他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足够的投标时间。

(2)我国公路建设企业工程任务不足,导致部分企业低价抢标,导致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层层分包、分包、降低工程质量水平、工期延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3)目前国内建设市场非常不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如租赁资质、附属、非法分包分包、承包商直接控制项目运营现象严重,导致招标和实际施工是双重情况,使业主难以区分公路建设企业,特别是外国建设企业的能力和声誉缺乏有效的识别。

(4)我国工程担保制度不完善,缺乏法律依据。公路建设领域的担保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放弃中标和违约。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非常严重。

3.完善高速公路施工招标中最低评标法的应用

1.要充分做好前期招标准备工作

招标前期工作的质量要求很高。作为第一级的工程设计,必须提高深度和精度。工程勘察、设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工程招标工作的基础。勘察设计不仅是招标工作的前提,也是工程成功的关键,必须特别注意。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制也必须非常详细和周到。招标文件的细节和复杂性随着招标项目和合同的规模和性质而变化。项目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文件越准确、细致、细致。招标文件必须包含足够的数据,使投标人能够提交满足采购实体需求的投标,并使采购实体能够客观公平地进行比较。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细致,可及时进入招标程序;相反,只能延误进入招标程序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由于一些具体的准备工作不完整,审查意见的实施效率将得到延长。

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会直接影响工程招投标的效率。所以,作为业主一定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不给投标人留下任何可钻的空子。

2.要做好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的真实性,直接涉及到中标结果的产生,直接影响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所以,加强评标管理,规范评标行为,是招投标的关键。做好评标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企业之间的竞争。评标应按程序进行,评标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招标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介绍招标项目及投标人的具体情况,为评标专家提供评标依据。最低评标价法不是最低报价法,如果仅以报价高低来取舍,就不是真正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合理的成本价,应具备以下两点①报价中的材料费小于成本价中材料费即认为投标人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投标文件为废标;②报价中的人工费与机械使用费之和小于成本价中人工费与机械使用费之和的95%。即认为投标人不能保证工期,投标文件为废标。所以业主要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最低报价进行必要分析,审查其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合理单价、有无漏报项等等。评审资料一定要齐全,包括报价分析说明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只有经过评审的最低报价,才能成为最终的中标价。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人,才能有实力和可能确保工程的保质保量完成。

3.要签订严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规定建设方与施工方权力与义务的法律文书,对双方都有严格的约束力。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完备、严谨、明确、及时,都会对合同的履行、双方利益产生直接、重要的影响。因此,签订一份内容齐全、责任明确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极其重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特别重视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并能够切实对合同的后期履行进行严格监管。合同条款中应严格载明约束投标人的内容,如工程质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工程款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以加强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意识。另外,应组织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华,董伟智,王梦客.最低评标价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科学应用.科技资讯,2009:34.

[2]赵岩.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工程中的应用探析.科技信息.

[3]赵夫国.最低价评标法若干问题探析.宁波大学学报(理工版),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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