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和法律严肃性在建设企业中形成了共识,普遍认为建设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也在形成开放、公平、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施工企业存在一些深层次的思想和管理体系问题,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很困难。
一、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应注重预防,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先进性,探索如何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实施施工合同管理thldl.org.cn。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法律权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
1.招标不规范,给施工合同管理埋下隐患
由于施工合同双方利益矛盾,如部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和尚心理对承包商提出一些恶劣条件,迫使承包商降价,增加承包商额外负担,甚至直接降低投标价格,使承包商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使项目不能顺利实施,项目施工质量不能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合同一方的承诺无法履行,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未及时提供,或根本无法提供,导致项目无法启动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项目,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困难,进展缓慢,导致项目被动延误。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质和数量、设备数量和型号、工期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投标内容不一致,投标承诺不能完全履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产生负面影响。其他应急防洪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果项目不能按时完成,可能会造成防洪救援的被动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合同条款不完善,不能很好地约束双方
主要表现为工程招标不规范,部分招标过于简单,邀请和承诺不构成合同签订的依据。有些建设双方不使用合同模式,但双方同意形成合同,有时由于缺乏经验或缺乏对项目的详细分析,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合同预见性差,双方需要重新协商,给项目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些合同条款不够严格和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非法分包或分包,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第三人。承包商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重新分包承包的工程。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但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仍存在非法分包或分包,难以履行合同,难以保证项目质量,存在一些债务纠纷,延误工期,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公司承办人对施工合同管理意识薄弱。重技术、轻合同、重关系、轻法律没有很好地实施合同管理制度,认为签订合同只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以缺乏法律知识为借口。
(二)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是一项智力高、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全局性强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企业应围绕合同管理中心开展一切工作。公司的合同管理不能独立,只能作为其他职能部门的附属品进行附带管理。在过去,合同管理可能会被遗忘和忽视,导致公司缺乏对部门的合同管理指导。
(三)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规则不到位,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管理。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或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相互推委、扯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没有形成一套系统而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有效机制。
(4)合同承办人缺乏法律知识培训。由于客观原因,公司合同承办人不能固定。早期培训人员离开后,新合同承办人未及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导致合同不严格、不准确、条款不全面、不完整、缺陷。
(5)合同管理只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门未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进度。合同管理只是简单地存储、归档和输入合同账户,而不是全面了解合同的整体履行情况。例如,对方是否完全履行,履行是否违约,合同变更是否签署。
(6)合同签订前期工作不到位。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承办人未能主动进行资格审查。未要求对方提交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此外,合同管理员没有进行相应的整理和归档,因此在发生纠纷时很难主张权利。
(7)合同的流通程序只是一种形式。部分合同承办人以合同紧急签订为借口,在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形成事实,未能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合同转让合同单成为一种形式,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