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管理体系存在诸多弊端,制约了咨询业的发展。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资主要来自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为了体现项目的重要性,保证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项目法人的领导班子大多由各级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法人责任制本质上是厂长、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总部制投资制度仍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和较强的规划性。这一制度导致工程咨询行业过剩,也容易出现高投资、低效率、高积累、低发展的现象。
2、机构臃肿,层次重叠,管理人员比例不平衡,影响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原来,监理单位可以负责项目的全面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经理管理团队,这不仅导致了机构的扩张,而且增加了大量的施工单位管理费,偏离了降低成本的要求。此外,在《关于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中,由项目法人聘请的建设项目经理具有从初步设计到项目后评估的管理职权,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和控制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这与监理人的权限重复很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项目管理的效率和工作效率。
3.员工结构不平衡,素质低,难以满足建筑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现有设计单位多为综合性设计单位,包括建筑、结构、机电等多种专业工种。他们中的大多数组织庞大,从数百人到数千人不等。这些设计单位远远无法适应以设计为主导的国际流行总承包体系。小而专业、大而强的承包商和项目管理公司并不多。由于管理模式和水平的差距,国内项目管理市场已交给国外公司,如鲁布革水电站、小浪底水电站、大亚湾水电站、深圳地王大厦、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许多大型项目基本上都是由欧美国家的项目管理公司或项目咨询公司承担的。
4.没有法律,就没有法律。建筑市场的不规范现象令人担忧。一些建设主体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到处钻漏洞,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湖南衡阳发生的11 3起火灾案件中,被烧毁的建筑物非法经营。此外,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一些项目没有